教研基地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一、成立教研基地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处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班子其他成员、科级以上干部组成。
二、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工作会议,传达学校安全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处工作实际,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部署安全防火工作任务,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三、安全防火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科长负直责。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处长、副处长、科长、科室成员层层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
四、教研基地安全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到各基地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排查水、电、气等设施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防火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五、根据基地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建立健全安全防火消防设施,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定期更换,保证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六、按照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相关文件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教研基地管理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设立秸秆禁烧专职巡视巡查人员,保证做到“不冒一处烟、不燃一把火、不留一处黑”。
七、落实基地使用安全防火工作责任制,与基地使用人员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定期检查区域内私搭乱接电线、违章使用明火和电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