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基地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面做好我处固定资产管理。因原农场改革后历史遗留相关固定资产暂时封控,由相关责任人做好登记、入账。教研基地管理处成立后,相关固定资产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管理。
二、处内所有固定资产均采取线上和线下双重管理。单位办公区共用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各基地共用的固定资产由科长负责;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
三、固定资产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时,如能继续使用的,原则上不报废;如不能继续使用的,由固定资产使用人逐级请示,处长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上班子会讨论。
四、办公室设置专人管理单位内所有固定资产、保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密码,协调本单位与学校资产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
五、申请使用固定资产的,按照处内相关规定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报班子会通过方可按学校规定采购。
六、办公室负责每学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备案等。如有擅自将固定资产调换、更改、赠送、出租、转借等,依据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