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基地管理处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为全面做好我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我处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学校人事处和处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处办公室具体指导下,按照学校相关人事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二、场站全民、集体职工人事管理
1、负责原农场、试验站、商店、砖厂等单位历史遗留的职工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场站全民、集体职工在岗职工工资核算与发放,社会保险、公积金的核定与缴纳等。
3、负责场站全民退休职工统筹外养老金的核定与发放。
4、办理场站全民、集体职工退休审批手续;负责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结算及遗属生活费的发放。
5、负责场站全民在岗职工年度考核和材料存档工作。
6、负责场站全民在岗职工绩效考核统计、发放工作。
7、配合学校人事处做好相关工作。
三、劳务派遣人事管理
1、指导、协调各科室做好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实现科学用工。
2、做好与劳务派遣公司资金往来业务(工资、管理费、雇主意外险等)。
3、配合劳务派遣公司做好人员岗前培训、安全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
4、建立劳务派遣用工档案,总结基层用工规律,掌握用工现状;做到节约高效、控制总量、高峰调剂。
四、其他工作
1、作为办公室专职考勤人员,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和月底考勤汇总和上报工作。
2、配合处里做好晋职评审、工人考级、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等工作。
3、加强同医保局、社保局、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务派遣公司的业务联系;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校处规定,为咨询对象释疑解惑。
4、做好向校人事处、省教育厅、老干部中心等部门人事报表工作。
5、做好处内交代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