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基地管理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的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展板、橱窗、公告栏、网站、新媒体等。
二、如有突发、敏感事件发生,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第一时间向校党委宣传部汇报。
三、单位内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新闻由办公室撰写报道稿,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第一时间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四、全处人员,不得擅自通过媒体发布新闻,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任何形式的有关工作的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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