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基地管理处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密工作由教研基地管理处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负主责,相关工作人员负专责。
二、主要领导安排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保密文件接收、保存、传送。
三、制定教研基地管理处保密安全责任制。不定期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密工作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定期召开全处职工会议,进行保密教育,强化保密纪律。
四、对学校或相关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由专人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地点、时间传阅。传阅密件使用专用文件夹,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且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及时将密件退回。
五、查阅、查询教研基地管理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程序进行查阅、查询。查阅、查询期间,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复印、转发等。
六、不准在公共场所、私人交往时,谈论、泄漏、提供本人所掌握的涉及单位秘密信息和秘密材料。
八、存有本单位保密数据和保密文件的相关设备、文字材料、各种图表,一律不得带出或各科室相互借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九、加强对单位内计算机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涉密信息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严把上网信息审核关,凡上网信息均要通过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