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基地管理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为加强教研基地管理处管理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民主化,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班子会,处长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参加,由科长根据议题进行书面或PPT进行工作汇报。“三重一大”或涉及人财物等重要议题科长需在会前与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共同向处长汇报,同意后由科长与班子其他人员进行沟通。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对土地和温室大棚(设施)分配、学校机动土地的管理、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动物养殖管理、季节性用工管理、车辆管理、基地种子化肥农药采购、农产品利用与销售、实验动物基地运行、财务运行等工作必须纳入班子会讨论,重要工作要形成班子会议纪要存档。
三、经班子会研究通过的事项按工作职责程序由科长组织执行,分管领导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四、遇到特别紧急需要处理的工作,来不及上会讨论,由科长与分管领导沟通,并请示处长同意后,由分管领导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班子成员进行沟通,可正常进行开展工作。事后按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并完善相关材料。
五、议事中遇到意见不一致的问题,一般问题可采取少数服从多数,书记处长均同意可直接执行;重大问题,由处长请示分管校领导,然后向班子会汇报方可执行。
六、班子议事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对外不泄漏,过程不外传,事后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