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基地管理处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处长,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 对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建立完善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定期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各项决策程序化和透明化。
四、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问题,了解班子运行情况,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早提醒。及时向纪检监察汇报重大事项情况,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回复,确保纪检监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根据教研基地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土地和温室大棚(设施)分配、学校机动土地的管理、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动物养殖管理、季节性用工管理、车辆管理、基地种子化肥农药采购、农产品利用与销售、实验动物基地运行、财务运行等管理办法。
六、对“一岗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按学校相关规定,对分管领域出现违纪违法事件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从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