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基地管理处养殖与农业生态基地
动物饲养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研基地管理处养殖与农业生态基地动物饲养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教学科研需要,根据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确定养殖品种、数量结构、管理措施,制定满足相关专业教学科研需求的工作任务。
二、根据饲养品种和规模,合理种植饲料作物,执行饲养技术,提高繁殖效率,健全养殖档案,保证教学科研需要。
三、按照属地防疫部门具体要求,落实动物防疫程序,执行病死及解剖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措施。
四、加强对放牧区草原的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畜擅自进入,预防外来疫情传染。
五、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养殖区安全隐患,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