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基地管理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为全面做好我处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我处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处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处办公室具体指导下,按照学校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处档案管理工作。做好财务、人事和文书档案的接收、整理、编号、装订、存放、管理工作。
三、做好场站全民、大集体历史遗留的档案(除试验站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存档要求:处内各科室存档材料需填写好存档交接单及时存档,保证为完整、清晰的原件材料。
五、查阅程序:保密性文件按照保密工作制度执行;普通类文件要求查阅人填写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接到主管领导通知及申请单后,查阅人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方可查阅。校外单位查阅档案的需提供介绍信或工作证等证明材料。校外个人查阅档案需经班子会通过后领导批准放可查阅。
六、按档案馆存档要求,重要档案录入校档案馆系统,装订成册送校档案馆存档。
七、除档案管理人员外,任何人禁止进入档案室;档案室内外禁烟禁火、不准存放无关物品;配置专用消防器材并定期更换。
八、定期检查档案文件的保管现状,预防潮湿霉烂、灰尘覆盖、鼠害丢失现象,及时维护修复,保证其完整性、尽量做到其完好性。
九、完成处里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