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基地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研基地管理处采购、招标工作,加强管理和监督,实现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平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采购、招标工作内容组建工作组。工作组由不同科室的三人或以上单数人员组成,项目主管科室科长为组长,分管领导负责监督,工作组负责项目的招标和验收工作。
二、采购、招标工作项目由科长提前组织相关专家或科室人员进行踏查、调研、询价制定合理预算及实施方案,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后,上报班子会。
三、科长组织和负责采购、招标项目的实施、监管、安全、验收、结算、存档等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对采购、招标项目的监督和指导。
四、采购、招标分类
1、2千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各科室与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由科长提出申请,报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立项,无需招标即可施工或采购。
2、2千元至1万元之间的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各科室与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由科长提出申请,上报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由分管领导汇报并阐明立项理由,经班子会通过后方可立项,无需招标即可施工或采购。
3、1万元至5万元之间的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各科室与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由科长提出申请,上报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由分管领导通过 PPT汇报并阐明立项理由,经班子会通过后方可立项。
4、5万元以上的采购或工程项目: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立项、招标。
五、采购、招标要求
1、采购、招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正常开展的采购、招标活动。
2、采购项目需按学校相关要求实行政府云平台采购或线下采购。采购办公设备家具时需符合《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进行采购。
3、工程招标项目开标前,主管科室科长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解答投标人问题,明确工程量及工程内容。开标当天,首先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投标人。中标后需签订相应合同以及安全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