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基地管理处应急管理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处防范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员生命与公共财产安全,保障教研基地工作正常秩序,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由书记、处长担任组长,副处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教研基地管理处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与实施基地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负责基地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工作。
二、树立全体教职员工守护基地安全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安全事件预防知识,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
三、加强基地的土地安全管理,设置专职土地巡查人员进行昼夜巡查,发现基地土地被蚕食或侵害的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取证,固化好证据(录音、照相),有效阻止继续侵害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学校、地方派出所。积极配合各部门处理相关事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全面落实教研基地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制度,每月对各基地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排查水、电、气等设施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防火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根据基地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建立健全安全防火消防设施,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定期更换,保证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按照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相关文件精神,设立秸秆禁烧专职巡视巡查人员,保证做到“不冒一处烟、不燃一把火、不留一处黑”。如遇火情,根据火势情况,如火势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如火势较大难以控制,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挥现场人员按照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如有伤者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援助。积极配合各部门处理相关事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严格落实教研基地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生产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上下协同、全员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查找生产过程各环节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把安全防控意识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在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前做好对各基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围绕设施操作、车辆驾驶、人员培训、维修维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日常生产活动的监管和指导。发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同时拨打120就医,及时将情况向学校、卫生、应急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各部门处理相关事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加强养殖与农业生态基地动物养殖防疫工作日常管理,按照属地防疫部门具体要求,落实动物防疫程序,执行病死及解剖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措施。加强对放牧区草原的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畜擅自进入,预防外来疫情传染。发现传染病事件时,立即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传染病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及时将发现的疫情向学校、卫生防疫等部门报告,并做好病患的跟踪调查记录工作。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畜禽,应迅速对患病的畜禽进行隔离观察并进行有效防治,对其禽舍及相关场所进行及时消毒,对与畜禽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积极配合各部门处理相关事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加强养殖与农业生态基地学生实习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厨师及服务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由学生成立的采购小组到指定超市采购食材,餐具实行每餐严格消毒,正确使用水电气设备设施。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停止食堂运行。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人员。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封闭现场,如实向卫生防疫等部门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积极配合各部门处理相关事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防汛期间配合属地政府加强蓝湖防洪防汛管理,做好防洪防汛物资储备,设立防汛值班室,安排专人对蓝湖进行昼夜巡查。如遇紧急汛情及时向学校及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组织队伍做好抢险及防汛物资调配工作。
九、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教研基地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公务车须专职司机驾驶,如专职司机无法驾驶,报学校申请用车。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保养、维修、保洁等,保证车辆正常安全使用。因处内其他工作需要用车,需经处主管领导批准。按申请乘车人员乘车,不得搭载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用车线路。发生交通事故时,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及时向122交通事故中心报警,并立即向处领导和学校报告。
十、如遇其他突发事件,及时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做好事件处理及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