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对教研基地管理处(教学实验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人员进行了养老金调整,于2016年10月按事业单位调整办法和社保调整办法补发差额部分,特此说明。
教研基地管理处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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